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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3/10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广东省委员会阅读:[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在治理雾霾、防治大气污染方面正在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人已连续五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中“上书”提出了有关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的建议,今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再次提出新的建议如下。

        (一)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许多人只注重GDP,只考经济效益,从而破坏了环境,造成了大面积的严重雾霾,这是一种多么严重而深刻的教训!但是,直到目前,环境意识还远未深入人心,有些领导的环保责任意识仍然不强,有些企业减排措施不力,甚至蓄意偷排,顶风作案。因此,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发展经济、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活动的同时,一定要首先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雾霾的防治不仅仅牵涉到科学和技术,还牵涉到观念、管理和法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中央和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还涉及企事业单位的群防群治和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将环保意识与技术、管理、法制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大气污染防治的显着进展和最终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一部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依据和准则,不管是各级政府官员,还是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加强法律意识,无条件执行该法。

        (二)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各条全面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种监督管理措施。应严格按照这些监督管理措施执行,将每一条落到实处,势必可以取得显着的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目前由于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刚开始执行,各级监督管理措施还未完全落到实处,还存在监管不严之处。各级政府、企业和相关人员必须提高严格执法的意识,坚决严格贯彻执行该法规定的各种监督管理措施。

        首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从严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而保证全国大气污染控制的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保证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根本性改善。这些标准和总量控制要从严制定,才能对地方及企业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促使它们通过技术创新逐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目前我国列入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仅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而且其控制标准远高于国际控制指标,这是很不够的。例如,对大气污染有重要影响的形形色色的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还没有纳入总量控制,这些VOCs品种繁多,涉及面广,对大气的影响各异,建议加强研究,尽快将主要的VOCs列入排放总量控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建立严密可靠的监测网,严格进行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要将所辖范围的所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污企业纳入监控网,通过视频、网络、仪器等进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测,并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组织环保警察和执法人员进行巡逻,一旦发现个别企业偷排或超标准排放,要及时责令其停止排放或停产,并从严予以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有关个人的法律责任。每个公民都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与违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作斗争。

        对新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从严,要委托认真负责的专业评价机构和专家实地考察以及评价废气处理措施,保证项目真正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要严厉查处环评过程的作弊和腐败现象。

        在严格执法、管控和监督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建议学习和推广兰州经验和精神。据报道,近年来兰州将市区划分成一千多个网格,逐一落实减排责任,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干部24小时驻厂监察,一千多台锅炉煤改气,问责近千名干部,一批治污得力的干部获得提拔重用。由于他们认真严格的精神,在2009-2015年GDP翻番的同时,实现了大气质量的显着改善。如果全国都学习兰州,特别是学习他们在治理大气污染时的认真严格的精神,根据各自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措施,加强监测和管控,严格执法,相信一定能突破雾霾的困扰,实现大气质量的显着改善。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国已经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进行了许多科学技术研究,推动了雾霾防治工作的发展。但是,我们对雾霾的认识和研究还不能满足从根本上防治雾霾这一艰巨任务的需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组织科技攻关,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转化,加强推广应用,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

        2016年我们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中,建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基金项目,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跨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通过自由申请调动相关学科的广大研究人员参与,促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在创新性基础理论和技术的基础上。与此同时,建议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优先安排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和开发。此外,还建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已取得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在去年建议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提出如下建议:

        (1)全面深入准确揭示雾霾形成、演变、运动和消失的规律。这是推动雾霾综合防治的科学基础,目前对这种规律的研究及各种排放物对雾霾的影响(包括光化学污染)的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和细致。揭示雾霾的准确成因,有利于从源头准确控制雾霾,建立有效的防治机制。要加强研究气候条件对雾霾的影响,弄清雾霾突然增强或消失的原因,找出雾霾形成和消减的规律,并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技术。

        (2)加强清洁能源(例如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能源、电动汽车等)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更快增加清洁能源的比重,减少煤炭和燃油用量,这是消除雾霾的根本大计之一。

        (3)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根据绿色化学原理,研究开发对大气和环境影响小的零排放或低排放先进工艺和技术,进行清洁生产。

        (4)加强雾霾对健康影响的研究,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我们将会长时间与霾共存,在加强雾霾对健康影响的研究的同时,要教会公众正确应对雾霾天气,研发和制造更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防雾霾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和药物等。